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11月18日—1月17日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邮政信箱:抚顺市第A325号专用信箱;电子邮箱:18841371857@139.com;征求意见箱:设在市委党校正门西侧;信访电话:18841371857。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5日止。
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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