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委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能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看待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巡察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校委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组织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认识反思、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2.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市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6个问题,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带领相关部门同志研究制定《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在整改过程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以身作则,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整改落实。在专题校委会上,带头对照清单逐项认领问题,在向班子成员交办整改任务时,既明确业务整改的量化指标,又提出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责任层层压实。
(二)市委党校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市委党校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等形式,深入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建立整改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统筹推进,扎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委党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校委会议、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全力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履行职责使命方面,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创新教学方式、优化质量评估;在内部管理方面,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已有24个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个需长期推进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党校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整改促进工作提升。通过整改,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教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在党的建设方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在科研咨政方面,立足服务发展大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完善咨政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紧扣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需求,构建系统化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从课程设置、教学效果、学员反馈等维度开展全流程评价,推动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项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3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3个;指出意见建议4个,完成整改4个。制定整改措施93条,已完成91条。制定制度2个。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23个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学用机制,持续推动以学促干。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校委会对主责主业的研究部署统一起来,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在校委会上进行学习传达。二是强化传达机制,确保精神领会到位。优化文件会议精神传达机制,将学习贯彻工作纳入校委会年度重点任务,确保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三是加强制度引领,推动部署精准落地。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委会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校委会议事流程,明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责任。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校委会对主责主业的研究部署统一起来,校办室加强与机关党委沟通,明确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有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内容纳入校委会学习议题。整改开始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均第一时间在校委会上学习传达,其中涉及党校工作全部进行部署落实。
二是市委党校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梳理校委会议内容,确保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在校委会上传达学习。截至目前,市委党校召开校委会议20次,提交议题70个,其中22个议题将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文件精神,按上级要求在校委会议上进行传达,同时涉及贯彻落实工作也全部进行部署安排。
三是修订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委会民主议事制度》,明确将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及指示精神纳入市委党校校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围绕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结合党校工作做好部署落实。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学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系统性。制定202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校委会学习的必修内容。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学习督导机制。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每季度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重新修订《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有1次研讨交流。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5月8日机关党委制定《2025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
二是2025年5月8日机关党委制定《2025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安排。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杨玉民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精神,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三是重新修订《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次数,每季度至少有1次研讨交流。截至目前,开展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交流研讨4次。
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校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二是规范执行流程。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第一议题”优先纳入;校委会议实行“议题报备+会议记录+学习台账”全流程留痕管理;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提醒、会中记录、会后台账流程。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校委会议、中心组学习进行及时督查,重点核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目前已修订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委会民主议事制度》、制定《中共抚顺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市委党校议事决策、中心组学习重要原则。
二是已指派办公室专人负责校委会工作,目前召开的20次校委会议议题清单+会议记录全部完备,同时了建立校委会议议题清单库,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机关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校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截止目前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能够在会前下发学习提醒,向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推送学习主题清单,并发放学习材料;会中如实记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及落实举措;会后建立“第一议题”执行情况动态台账,对未落实会议进行标注并说明原因。
三是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校办室、机关党委通过每月1次定期全面检查、1次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召开的校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督查,20次校委会议、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关于“统战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开设专题课程。在主体班中开设统战工作相关课程,增强统战意识,夯实统战基础,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争做民族团结的典范”等为题,为主体班学员作专题培训。三是学习相关教材。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作为主体班基本教材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学员开展自学。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县(区)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市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女干部培训班等9个主体班次中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统战工作相关课程。
二是2025年3月20日,邀请东洲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马占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争做民族团结的典范”为题,为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县(区)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市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学员做专题辅导;4月30日,邀请东洲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雪娟,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题,为市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学员作专题培训。
三是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县(区)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市直部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任职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女干部培训班等9个主体班次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作为主体班基本教材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学员开展自学。
截止目前,2025年开设的9个主体班次中全部安排统战工作相关学习和课程,培训学员411人。
5.关于“以案示警的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二是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明确“意识形态议题必列”要求,修订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校委会固定议题,规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时间节点必须专题部署。三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规定,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网络意识形态自查。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5月8日,机关党委制定《2025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杨玉民同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定期分析研判。起草《市委党校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拟于2025年6月召开校委会专题研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是信息部起草了《中共抚顺市委党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对信息化设备、校园网络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对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发布制定了严格的审核制度,规定发布在党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的信息,分别由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以电子文档报送信息部审核,信息部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由专人负责发布。
6.关于“以文辅政‘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清查行动。以近五年制发的文件、报告、方案、新闻稿等文件为重点,组织办公室开展全方位排查,推动文件质量持续提升。二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拟稿人、核稿人、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层层确认,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审核重点。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各审核校对环节的具体职责,校对环节采用“人工+系统”双轨核查,形成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整改提出的意见,市委党校组织办公室对各部门撰写存档的公文等内容开展全方位排查,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总计抽查各部门制发存档的文件300余份,未发现存在明显表述错误、格式错误等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三审三校”制度学习,2025年4月21日,组织办公室、信息部等信息发布、公文处理重要部门传达学习公文处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明确公文、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公文制发流程、格式规范等内容。
三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各部门发布信息及制定公文前要履行发布手续,填报信息发布单及文件签发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层层审批后方可发布。2025年以来,市委党校发布的18份规范性文件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涉及本校教学、科研、党建等重点工作的46条信息全部在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后进行发布,手续齐全。
7.关于“推动教学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课程开发力度。加大新专题课程的开发力度,尤其是指导案例教学、指导实践类课程和其他互动式课程的专题开发。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举办“2025年市委党校‘一对一’导师制签约仪式”,发挥资深教师传帮带作用,加速年轻教师成长,让年轻教师尽快走上讲台。三是拓展现场教学资源。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拓展现场教学基地,丰富现场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到基层开展社会调研,打造现场教学提升课程,充实实践类课程。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三是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拓展现场教学基地,丰富现场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到基层开展社会调研,打造现场教学提升课程,充实实践类课程。新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促进抚顺全面振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新顺社区的基层治理”2个现场教学,新打造现场教学提升课2门,共计到20个现场教学基地开展现场教学31次,培训学员1372人次。
截至目前,指导实践类课程占总课时的54.5%,案例教学课程占总课时的18.2%,其他互动式教学占总课时的23.6%。
8.关于“各班次教学计划内容存在同质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三是市管班围绕“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改革创新相关案例”开展管理案例分享,县区班围绕“如何做好一名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开展管理案例分享,市直班围绕“如何抓工作落实”开展管理案例分享,年轻干部班围绕“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题攻坚”开展学员演讲。市管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动抚顺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主题设置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课程,旨在提升县处级领导干部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利用能力;县区直班围绕“现场案例教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抚顺乡村全面振兴”开展现场教学,旨在提高县区直部门领导干部推进抚顺乡村全面振兴能力;市直科级班围绕“现场案例教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促进抚顺全面振兴”开展现场教学,旨在提升市直科级干部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力;女干部班开设“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专题课程,旨在提升女干部的妇女权益保护能力。
9.关于“2023年、2024年党校教师有37项课题未对标‘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要求;咨政报告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对中央出台的促进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与承接、东北振兴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利好政策转化为抚顺发展‘红利’具体办法对策的前瞻性、发展性和成果性研判缺乏系统研究,成效不明显,‘智囊团’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对标“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设置科研选题板块,积极组织教研人员开展研究,发挥好决策咨询作用。二是围绕中央出台的各项利好政策,特别是促进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与承接、东北振兴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利好政策,及时制定选题参考供教研人员参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出台的利好政策转化为抚顺发展“红利”具体办法对策的前瞻性、发展性和成果性研判形成科研咨政成果。四是充分发挥党校学员优势,将学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和管理案例分析编辑到《市情动态》中,为广大教职员工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市情资料。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在2025年度抚顺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选题设置中,对标“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设置相关选题27项,已下发并组织全市党校系统开展立项申报工作。积极动员教研人员围绕“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领域开展调研,已组织相关教研人员对“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农村基层党建”、“城市基层治理”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
二是2025年1月20日,发布2025年上半年《领导参阅》征稿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市情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围绕促进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与承接、东北振兴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利好政策制定选题,为全校教研人员提供明确的选题方向。3月13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领导参阅》选题参考,进一步提高科研咨政报告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出台的利好政策转化为抚顺发展“红利”具体办法对策的前瞻性、发展性和成果性研判形成科研咨政成果,截至目前共出刊《领导参阅》1期,题目为《提升基层党员基本培训质效的思考与建议》,获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斌的批示。完成问题建议类信息报送5篇,报送内容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选题,注重信息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讲究实效性。扎实开展省决策咨询课题的申报工作,严把省决策咨询课题申报质量关,2025年我市党校系统有8项课题通过省决策咨询课题立项,其中市委党校4项,县区党校4项。
四是充分利用党校学员资源,出刊《市情动态》1期,内容为2025年度春季学期4名学员的管理案例分析,为教职员工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市情资料。
10.关于“推动县区党校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校委班子带头组建调研小组实地走访各个县区党校,深入了解各县区党校办学基础情况,形成推动县区党校高质量的建议及举措。二是积极开展业务指导。严格执行《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院)领导联系县(区)委党校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校领导班子包保县区党校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校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党校制度。三是创新打造共建共享平台。每学期开学前更新全市党校系统优质师资库、优质课程库和优质现场教学点资源库,建立健全全市党校系统学术交流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送学送教、科研协作、跟班听课等,破解县区党校资源短缺难题。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推动县区党校教学质量评估反馈意见落实力度不够这一问题,校委班子带队前往各县区党校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各县区党校办学基础情况,形成了《推动县级党校办学治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后续将以此为基础开展县区党校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拟定《中共抚顺市委党校2025年业务指导工作要点》,对县区党校师资培养、课程建设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后续将按照流程将下发至各县区,并逐步落实。
三是严格执行最新出台的《抚顺市党校系统优质师资共建共享平台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通过统筹共享平台师资、统筹共建课程体系、统筹共育平台师资、统筹共担科研任务、统筹共管平台运转,推动全市党校系统“队伍共育、资源共享、任务共担”,逐步探索推动县区党校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2025年春季学期已将更新版的优质师资库、优质课程库和优质现场教学点资源库下发至各县区党校,并将市委党校培训班次的教学计划在平台中共享,春季学期已为7个县区提供优质师资47人次,优质课程34节。
11.关于“2020、2023年对两名同志做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未在其所在党支部进行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立行立改,查摆问题根源。经查证,校机关纪委当时已于3个工作日内向两名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下发《党纪处分决定通报》,明确处分依据、事实及影响期,要求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宣读,并留存会议记录,但党支部在落实过程中未严格规范流程,并未做好通报的会议记录。二是开展教育培训。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培训,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明确相关纪律处分程序,并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指导。三是完善档案管理。补充完善受处分党员的纪律处分材料,包括支部大会决议、本人签收的处分决定文件、检讨书等,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3月10日,校机关纪委书记与行政第一党支部、教学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面对面传达了整改工作要求。两个党支部书记在谈话后均开展了自查工作,查摆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党支部在落实过程中未严格规范流程,未做好通报的会议记录,并在查摆后将结果汇报到校机关纪委。
二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向各党支部书记明确相关纪律处分要求,进一步规范通报程序。
三是2025年4月,机关党委对近五年受纪律处分的3名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材料进行了整理,按照处分执行的全流程逐项进行检查,建立个人材料档案,确保不缺项、不漏项。
12.关于“财务凭证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立行立改,限期补齐票据。组织清查,梳理缺失凭证的具体内容及原因,形成问题清单;针对缺失凭证情况,限期补齐凭证。二是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机制。组织自查自纠,专设审核岗位,专人负责审查,每月末开展自查、不定期开展抽查。三是定期培训,强化追责问责。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票据法》及相关管理要求,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合规意识。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清查,补充凭证。2025年3月—5月,财务审计部针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核查,经过组织清查,梳理出2021年10月15号凭证和2021年12月76号凭证2个财务原始凭证缺失,已第一时间联系经办人了解情况,补齐票据,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归档备查。
二是明确分工,自查自纠。财务审计部专门设立审核岗位,由1名具备财务背景的审核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每日对财务凭证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回,发票、审批单、附件等须完备后方可入账。
三是组织培训,加强学习。财务审计部的工作人员以会计法律法规答题为契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明确在票据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13.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优化支付方式,严控库存现金规模。推行非现金结算,在校内广泛宣传非现金结算的安全性,减少现金的使用频率。二是实施日清月结,强化动态监控。出纳人员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对账,财务负责人每月随机进行抽查。三是开展财务培训,提升合规意识。组织财务人员自学相关财务制度,强化制度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控现金存量,降低财务风险。2025年3月以来,在校内广泛宣传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安全性,经过宣传,在报销结算时,本单位现金的使用频率较之前大幅降低,工作日的日库存现金余额严格控制在1000元以下。
二是双人管控,定期盘点。2025年3月以来,出纳人员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工作日16:30前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并与会计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财务负责人每月随机对现金账目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在超限额、超标准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风险意识。财务人员利用抚顺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自主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的相关业务内容,明确现金管理方面的规定,强化制度和责任意识,杜绝财务风险。
14.关于“应收账款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台账,立即清理。全面核查历史应收账款情况,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咨询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按实际情况依规启动坏账核销程序。二是健全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控,每季度末对应收账款情况开展集中清理。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责任意识。将应收账款的管理纳入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重点,每季度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及时调整。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全面核查,立即清理。2025年3月,财务审计部针对历史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情况,建立应收账款明细表,并报请校委会审议。校委会审议通过后,对6笔应收账款补提坏账,现已将6笔坏账核销。
二是强化管理,定期清理。2025年3月以来,财务审计部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控,优化审批流程,针对确因公务需要借款的情形履行借款审批手续,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双签字后方可放款,每季度末,对应收款项情况开展集中清理,尚无逾期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挂账。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管控。将应收账款管理纳入今后内部控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应收账款进行随机检查,未发现应收账款调整不及时的情况。
1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要求。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市委党校2025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议事规则。明确“党建议题必列”要求,由校机关党委负责拟定议题,经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办公室汇总,审定后列入议程。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1月20日,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领学,牢固树立了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牢固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二是2025年5月8日,校机关党委制定了《市委党校2025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5月21日校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党校2025年党建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三是重新修订《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校委会民主议事制度》,明确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列入校委会议题。截至目前,校机关党委拟定上报党建工作有关议题7个,在校委会汇报党建工作4次,校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6.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结果审核与责任倒查。建立民主评议结果“双审核”制度,对存在缺漏、涂改等问题的评议结果一律视为无效,责令重新组织评议,并约谈相关责任人。二是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党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直接挂钩。三是常态化开展评议质量专项督查。机关党委每年随机抽查支部的民主评议原始材料,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督办单》,整改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在会上向各党支部书记传达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严肃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与行政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行政第一党支部会后对问题进行了自查,明确了不存在人为干预或弄虚作假行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制定《市委党校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评议结果与党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直接挂钩,明确对各考核等次的结果运用。
三是2025年3月,机关党委检查了各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原始材料,重点检查互评内容完整性、测评票真实性及整改台账,各党支部均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并未发现有材料存在问题。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细化“三会一课”操作规范。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培训,定期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督促其立行立改。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与记录规范化管理。明确会议记录必须由党员身份的组织委员或指定党员负责,非党人员不得参与记录。三是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留痕与交叉检查。要求所有会议必须留存学习资料、签到表、原始记录等佐证材料,机关党委每季度随机抽查。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5月21日,机关党委抽查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督促其立行立改。
二是机关党委检查支部会议记录本时,重点检查了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并对会议记录是否为党员负责,记录内容是否包含会议议程、发言要点、决议事项等核心要素进行检查。
三是机关党委向各支部传达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每月至少召开 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的刚性要求;经机关党委检查,整改以来,我校6各党支部均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所有会议均留存佐证材料。
18.关于“工作程序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与审批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严格发展党员各项材料的审核,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二是规范发展党员表决程序与记录管理,明确表决形式与纪律要求。重申“党员发展、转正等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内容。三是落实发展对象逐人审核与集体决策,严格规定支委会、党员大会发展党员程序等。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规范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严肃性、重要性。
二是2025年3月,教学第一党支部、教学第三党支部各发展了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机关党委审核,两个支部确定积极分子的会议材料齐全,发展流程规范。
三是机关党委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图》,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校转正的党员其备案材料进行梳理和自查,向2025年7月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书记明确转正要求。
19.关于“接收预备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发展流程与审批权限。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图》,明确发展党员流程。对已存在的流程倒置问题,责令相关支部重新梳理发展对象培养档案。二是强化公示与会议程序刚性约束。三是建立“无批复不开会”纪律红线。规定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必须持有机关党委预审批复文件方可召开。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图》,明确发展党员各个环节。要求教学第二党支部重新梳理发展对象培养档案,目前已完成重新梳理发展对象培养档案工作。
二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向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明确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是机关党委对2025年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经梳理统计,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规划,2025年我校仅行政第一党支部预计发展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其余5个党支部本年度无发展预备党员计划。机关党委已单独和行政第一党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同志进一步明确流程规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20.关于“执行回避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回避制度。将意向人选纳入回避范围,明确规定其不得参与同批次职务、职级晋升的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从制度源头杜绝出现意向人选作为考核组成员参与推荐考察工作的情况。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强调回避制度和纪律要求,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程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检查上一年度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工作中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流程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整改成效:
一是贯彻落实《公务员回避规定》,在《中共抚顺市委党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方案》《中共抚顺市委党校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中明确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考核组成员参与推荐考察工作,进一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性。
二是积极参加4月14日全市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确保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回避制度及纪律要求,精准熟悉各环节程序,有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和严谨性。
三是2025年3月党群工作部对2024年度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复盘与自查,未发现执行回避规定不严格的情况。2025年3月以来,职务调整2人次,均不存在意向人选作为考核组成员参与推荐考察的情况。
21.关于“考察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考察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人员组成考察组。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强调考察工作纪律要求。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考察组成员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定期检查考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流程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3月以来,考察组成员均为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考察组成员在考察期间不得作为谈话推荐对象,不得参与民主测评等规定,考察组成员均按要求未参加谈话推荐和测评。
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参加4月9日至4月16日全市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程序,熟练掌握相关条例、政策,系统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持续优化考察工作流程,形成动态改进机制。2025年5月12日党群工作部对2025年3月以来的干部考察工作进行自查,均按要求严格落实谈话调研推荐开展政治表现“首问”、会议测评进行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等规定。2025年3月以来,职务调整2人次,未发生考察组成员参加谈话推荐和测评、谈话调研推荐未开展政治表现“首问”,会议测评未进行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等问题。
22.关于“干部任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任免职备案-文件起草-多级审核-领导签发-正式印发-存档备案”的标准化流程。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清楚掌握任免职文件的规范格式,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程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季度对干部任免职文件制发情况进行自查。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干部任免职文件制发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5年3月以来,职务调整2人次,已按规定在备案完成后第一时间启动任免职文件制发工作,制发了任免职文件。
二是党群工作部组织集体学习1次,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与办公室建立联动机制,准确掌握干部任免职文件的制发流程,避免造成遗漏或错误。2025年3月31日,党群工作部对2025年度一季度任免职文件制发情况自查,未发现应发未发、延迟发放、格式不规范等问题。2025年3月以来,未发生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调整未制发任免职文件的情况。
23.关于“整改流于形式长效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公文管理流程。修订《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发文、收文、归档全流程操作规范。加强文件制发管理,实行“拟稿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核+办公室终审”等审核机制,从严从细从紧加强文件管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发文审核校对各流程责任分工,做好文件前置审核。定期对公文质量进行检查,通报典型问题案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和效果,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对公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校办公室修订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文处理制度》,细化发文、收文、归档全流程操作规范,加强公文管理人员的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公文管理工作,后续将汇编所有最新制度形成《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制度汇编》提交校委会审议。机关党委按照“拟稿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审核机制建立了发文台账,对2025年已发的文件做好发文登记、复核等相关工作,详细记录发文字号、发文时间等内容,从严从细从紧加强文件管理。
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责令相关负责人对出现错误的文件进行重新制发,并按照公文撰写规范进行全面审核校对,同时在制度中明确各流程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制定的公文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并于4月21日组织公文管理重点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对公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3个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校委会核心作用较弱,对教学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梳理教学工作。梳理教学相关工作,分类整理工作内容,梳理需要呈报校委会的教学议题,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呈报校委会。二是完善教学制度。整理完善相关教学制度,推动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以基本培训为抓手,落实落细教学工作任务。
阶段性整改成效:
一是2025年至今已有“研究落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研究春季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研究2025年度全市县级党校教学比赛工作方案”“研究《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春季学期主体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传达市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研究返还市委组织部培训费事宜”“春季学期第三批主体班次培训方案”“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调研反馈问题,研究下步落实举措”9个教学议题呈报校委会并全部通过。
二是整理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教学管理制度》《市委党校学科建设规划》《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抚顺行政学院、抚顺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师校外授课管理办法》等相关教学制度,推动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三是2025年4月11日,组织教务部全体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特别是基本培训要求,下一步将以基本培训为抓手,落实落细教学工作任务。
未完成整改原因:
2025年工作尚未完成。
下步工作打算:
需要一定时间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增加教学相关议题呈报校委会,将日常事务性教学工作也纳入校委会议题。
完成时限:进一步整改,2025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优化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党校教学、科研工作需求,重点引进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优秀人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多种渠道,充实党校专职教师队伍。二是强化师资培养体系。落实传帮带责任,通过跟班听课、评课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助力教师快速成长。选派教师下基层调研、挂职锻炼,提高到上级党校及高校进修频次,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内外联动培养兼职教师。邀请优秀党政干部、行业技术骨干等担任兼职教师,补足师资短板。制定《抚顺市党校系统优质师资共建共享平台管理制度》,建立优质师资库、优质课程库和现场教学点资源库,推动市县两级党校资源共享。
阶段性整改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协调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2025年计划招聘教师2名,现已完成报名、笔试、面试前资格审查阶段工作。
二是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市委党校举行“一对一”导师制签约仪式,共有6对资深教师与年轻教师签约;选派1名教师到社区挂职锻炼;邀请优秀外聘教师到市委党校主题班授课共7人次。
三是2025年春季学期以来,抚顺市党校系统优质师资共建共享平台累计为全市7个县区调配优质课程34节,优质师资47人次;组织6名县区党校教师到市委党校跟班听课学习7节,成功构建起市县党校资源共享、县级党校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未完成整改原因:
一是专职教师编制占比未达到50%。事业单位改革前,2017年7月,根据《关于精简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抚编发〔2017〕45号),市委党校空余编制被全部收回,专业技术岗位编制从70名减少到42名,仅占编制总数的37%。事业单位改革期间,2019年3月,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抚顺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雷锋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12号),部分单位整合并入市委党校,使得管理岗位编制有所增加,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占比降低至30%。事业单位优化调整期间,2023年4月,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抚顺行政学院、抚顺市社会主义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秘发〔2023〕7号),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占比提升至42%。
二是专职教师补充不及时。事业单位改革期间教师招聘工作暂停,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后才第一次启动教师招聘工作,由于每年招聘名额受到当年教师退休人数比例限制,因此补充专职教师数量有限。目前,专职教师实有34人,占比35%。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力争按照辽宁省市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要求,将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是持续做好专职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参与博士招聘等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8年6月前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3.关于“指导县区党校教师提升教学能力、科研成果不够得力缺乏成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业务指导职责。下发《市委党校2025年度业务指导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及时解决县区党校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开展县区党校教学比赛。校委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比赛工作方案》,并下发《关于举办2025年度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比赛的通知》,加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三是强化师资培训。统计调查培训需求,开展按需培训,组织县区教师在线收看省委党校“党校大讲堂”,邀请2024年全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比赛第一名获奖教师到市委党校授课,并组织县区党校教师参加听课。四是建立科研项目联合机制,了解县区党校科研培训需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联合县级党校科研骨干开展课题研究。
阶段性整改成效:
一是制定《市委党校2025年度业务指导工作计划》,
明确校委班子成员定点指导、定点负责指定县区党校相关工作,后续将按照流程将下发至各县区,并逐步落实。
二是《2025年度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比赛工作方案》已报校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举办2025年度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比赛的通知》已下发,预计于7月3日举办2025年度全市县区党校教学比赛。
三是加强对县区党校的师资培养,统计各县区三年以来未参加过省委党校及中央党校师资培训班的教师数量,摸清教师培训需求情况。制定《抚顺市党校系统优质师资共建共享平台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将市委党校及7个县区党校的专职教师全部纳入师资平台统一管理。有计划、分批次做好师资队伍培养工作,分批选调县级党校教师到市委党校进行实践锻炼和实战培训,春季学期已将市委党校开设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共享至各县区党校,各县区党校可根据培训需求选派教师到市委党校跟班听课或脱产学习,目前已组织县区党校教师到市委党校跟班听课学习7次。选派6名市委党校教师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2025年春季学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资培训班”,组织市委党校全体教师通过线上集中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基本培训课程示范培训班”“党校大讲堂”等培训。4月17日,邀请2024年全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比赛第一名获奖教师到市委党校授课,并组织县区党校教师参加听课。2025年至今,已通过开展多种方式的师资培训,培训县区党校教师30余人次。
四是根据县区党校科研培训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或座谈交流,针对县区党校反映“如何提高调研质量”问题,5月21日,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以“有效开展调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题进行专题辅导。联合县级党校科研骨干开展课题研究,市委党校在申报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成功立项15项,其中11项有县区党校教师参与。同时,县区党校教师经课题负责人同意后,可进组观摩全市委党校系统科研立项课题实施全过程。
未完成整改原因:
预定举办全市县区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比赛时间未到,比赛还在筹备中。
下步工作打算:
整理教学比赛相关材料,按期举办相关活动。
完成时限:进一步整改,2025年7月前完成。
(三)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守正创新、实事求是,把“党校姓党”要求落到实处,强化班子建设和表率意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研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每一项工作时,不仅从业务角度出发,更要从政治高度审视,将政治引领贯穿党校工作全程。二是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工作,构建工作闭环机制,持续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党校落实落细,把“党校姓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的极端重要性,将其纳入党校工作重点规划。密切关注教职工和学员思想动态,以及校内媒体平台舆论,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提升全体人员发现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的敏锐性和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能力。
整改成效: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最新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同时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确保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在全面准确完整落实。截至目前,市委党校召开校委会议20次,提交议题70个,其中16次校委会议对中央、省、市的重要会议、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涉及议题22个。召开开展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交流研讨4次。
二是以校委会议各项议题为基础,定期组织对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党校落实情况的全面复查,形成了市委党校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回头看清单,目前均严格按照要求学习贯彻。
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把关制度,修订完善《中共抚顺市委党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立足党校实际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党员评议,坚决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好党日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程序,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强调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程序。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检查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反馈意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持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整改成效:
一是2025年5月8日校机关党委制定了《市委党校2025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同时,及时向各支部传达《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党员理论学习成效显著提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均能保质保量开展支部活动。
二是2025年4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业务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会议,会上对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对支部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以来,6个党支部均进行了支委的人员调整,新任支委业务能力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发展党员材料合格率及组织生活规范性显著提高。
三是组织人事部门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全市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
四是经积极开展自查,2025年3月以来,历次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工作均按规定履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规范。
3.关于“优化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满足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干部的培训需求。要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深入挖掘抚顺干部队伍资源优势,遴选优秀县区、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专家、科技工作者等走进党校,走上讲台,让身边典型讲抚顺故事,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学员的体验感”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好振兴讲坛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教育培训质效。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走进党校、走上讲台为主体班学员作专题辅导。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满足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干部的培训需求。二是建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调研基地,拓展现场教学资源。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拓展现场教学基地,丰富现场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到基层开展社会调研,打造现场教学提升课程,充实实践类课程。三是从学员中挖掘抚顺干部队伍资源优势,开展微论坛、学员讲坛,请学员走上讲台,促进“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开设访谈教学“榜样的力量”“雷锋精神的当代价值”,让身边的典型讲抚顺故事,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学员的体验感。
整改成效:
1.2025年至今,举办主体班次9期,培训学员411人,其中市管领导干部99人,乡科级干部233人,年轻干部34人,女干部45人;举办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59人;举办全市招商引资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217人;举办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综合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学员150人;举办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培训学员174人;举办“抚顺市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培训班”,培训学员500人。围绕文化自信、招商引资、城市转型振兴等内容,举办振兴讲坛、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共计17期,先后邀请14位领导干部为主体班学员作专题辅导报告,共计培训学员2268人次。
2.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实效。科学设计现场教学环节,实行“沉浸式体验+讲解介绍+开展座谈”的现场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学员的参与度和共鸣感,引发学员的新思考和新思路。上半年新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促进抚顺全面振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新顺社区的基层治理”2个现场教学,新打造现场教学提升课2门,共计到20个现场教学基地开展现场教学31次,培训学员1372人次。响应市委号召,在推动新顺社区建设中,制定“市委党校推动新顺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陆续到新顺社区开展现场教学;联合新顺社区开展“微心愿” 认领活动,帮助社区完成居民“微心愿”40余条。
3.充分发挥学员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参与性,组织学员围绕“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职工作等主题开展分组研讨交流18次,开展微论坛、学员讲坛50余次,授课学员50余人;开设访谈教学“榜样的力量”,共计培训学员221人。以上教学活动党校教师均参与其中,通过学习交流,加强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推动了教学成果的转化。
4.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确定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落实整改。在巡察整改中,以发现的单个问题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剖析。深入挖掘产生该问题的共性根源,将可能因同样原因滋生的一系列潜在问题一并解决。将 “当下改” 和 “长久立” 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将问题进行彻底全面的整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和效果,通过巡察整改“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反弹的完整闭环,切实保障各项问题得到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此次巡察中反馈的意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件件有人改,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于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整改成效:
一是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落实整改意见,目前已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通过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已明确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整改问题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3月4日在2025年市委党校第8次校委会上深入领会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吃透精神实质,明确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并在2025年第10次校委会议上审议市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严肃认真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巡察反馈的26 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4 项,建立制度2项,正在推进的2项问题均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通过整改,全校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科研咨政成果实现“量质双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下一步,我校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1.对持续整改事项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全部销号。围绕师资建设、科研成效等领域剩余整改事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动态更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时限,系统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对进度滞后事项启动督办程序,确保实现整改任务全清零。
2.开展“整改回头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成立“回头看”工作组,采取“四查四看”方式:查制度执行,看建立的两项制度是否落地见效;查问题台账,看已销号事项是否存在反弹迹象;查责任传导,看“一岗双责”是否压实到位;查群众反馈,看教职工关切的问题是否持续优化。重点针对易反复问题,定期开展一次 “制度体检”,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回潮。
3.做好“结合文章”,将整改成果与党校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再上新台阶。以整改成果为镜鉴,将问题整改的实效转化为党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整改成效与教学改革的联动机制,把整改中形成的制度规范、方法创新深度融入党校课程体系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升级等各环节,以整改促提升、以融合强内涵。聚焦干部教育培训主责主业,在理论教育中强化问题导向,在党性教育中突出整改实效,把纪律规矩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以此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在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力量等方面实现系统性升级,为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提供更坚实的教育支撑,让整改成果真正成为撬动党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杠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780017 ;邮政编码113009;通讯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电子邮箱dxdwwxy@163.com。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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